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前,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其中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 洪洞县苏堡镇主任科员张清泉对村级申报的扶贫项目缺乏考察论证致使资金拨付后无法正常实施的问题。
2017年4月,张清泉作为苏堡镇主任科员、水利项目负责人,未对南铁沟村和后山头村申报的防渗渠和U型渠水利项目可行性进行实地考察论证,盲目同意申报,导致扶贫资金拨付后因地域环境问题无法实施,结余218.42万元被县扶贫开发中心收回。2018年11月,张清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吉县吉昌镇副镇长徐稳柱克扣截留群众扶贫种苗的问题。
2013年5月至10月,徐稳柱在担任吉县屯里镇聚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法人期间(当时为普通农村党员),在组织实施财政局和农委建设的蔬菜基地项目过程中,克扣合作社社员刘某义价值0.382万元的西红柿苗1910株,栽植于自家蔬菜大棚中。2018年8月,徐稳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3. 安泽县马壁乡刘村党支部书记任俊林、村委主任胡启军虚报套取国家交通专项资金等问题。
2017年12月,任俊林和胡启军在实施、结算田间道路维修工程款时,通过虚增工程量、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套取国家交通专项资金和集体资金1.5万元用于村务其他支出。任俊林和胡启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任俊林、胡启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汾西县邢家要乡邢家要村党支部副书记邢云龙同意村委违规套取挪用公益林管护专项资金的问题。
2017年4月,邢云龙在担任邢家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同意村委以修剪核桃树发放务工补助为名,套取公益林管护专项资金5.94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11月,邢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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